基于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12月14日公布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试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分为主险和附加险,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均能投保。
主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三个险种相互独立,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保障内容涵盖了车身、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以及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并在“意外事故”中明确包含了“起火燃烧”这一新能源汽车易发和常见的风险因素。
附加险共13项,各项附加险同样相互独立,但所有项目需配合主险一起投保,不能独立投保。其中《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和《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2项附加险是车险领域首次承保车外固定辅助设备。
同时,考虑到新能源汽车充电过程中的风险,保险协会还推出了《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险,构建了更全面的新能源汽车保险体系。主险和附加险都全面覆盖了新能源车辆的全部使用过程,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