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具体举措分工方案》。其中提到,持续优化天津市小客车调控措施,延续年度增投计划,合理调整指标配置额度及方式,满足市民用车需求。研究编制天津市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方案。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重点在居民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干线公路沿线、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区域以及物流集散地配建公共充电设施。继续加大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力度。2023年累计新增各类充电基础设施不少于1万台。鼓励适合农村使用的电动商用车、乘用车销售,开展汽车试乘试驾、知识讲座、团购优惠、保险减免等活动,持续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浙江绍兴: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活动,给予不低于2000元/辆补贴
9月7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绍兴市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其中提到,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巡展活动,引导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对消费者购置相关新能源车型,给予不低于2000元/辆补贴(可同步享受其他汽车促销优惠政策),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区、县(市)根据购置价格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