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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萨斯GX但并未与公司签订相关购车合同

雷克萨斯GX但并未与公司签订相关购车合同

摘要来自:《海口中升雷克萨斯发布致歉声明 涉事客服经理被开除》

【易车摘要频道】下列精选内容摘自于《海口中升雷克萨斯发布致歉声明 涉事客服经理被开除》的片段:

1月16日,王新(化名)于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海口中升雷克萨斯”)内订购一辆雷克萨斯GX550,彼时双方谈定以93.19万元成交,且王新签订购车意向合约后向该门店交付了5万元购车定金,约定该车型为特殊配车,定金不退不换,预计提车时间为5月10日。

原本以为4个月后便可提车,但合同签订当天下午,王新接到门店电话,销售人员称需要额外缴纳服务费10万元,否则无法提车。王新并未同意该行为。3月5日,王新收到雷克萨斯4S店单方面退回的5万元购车定金。

店内员工表示,由于与王新签订合同时,集团的加价购车信息因网络延迟并未推送至销售前端,时间差导致当下情况。在工作人员的表述中,加价10万元才能购车是集团要求。

面对这样的解释,王新并不认可:“这是他们单方面违约,按照合同,4S店需赔付双倍定金,累计10万元作为赔偿。”

但4S店方面也不认同他的说法。店内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王新交付了5万元定金,但并未与公司签订相关购车合同,此前签订的只是购车意向合约,所以主动权在4S店手中。

不过,王新提供的证据中,交付5万元时的发票上明显盖着海口中升雷克萨斯的财务专用章,且收据上明确写着“明定车款”,这意味着该款项是在双方确定车型且确定购买车辆后才支付的,并非4S店负责人所说只是购车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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