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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来ES7后续使用者也是我本人

蔚来ES7后续使用者也是我本人

摘要来自:《我租指标买了辆50多万的蔚来,被强制执行了!》

【易车摘要频道】下列精选内容摘自于《我租指标买了辆50多万的蔚来,被强制执行了!》的片段:

我签订了购车合同,我出了钱,这个车是我买的,而且有完整的证据证明这车也是我使用的,和王先生没有任何关系。

而且我和王先生之间签订了指标租赁合同,但是在北京这个合同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更要考虑物权所属问题了。

但是一审判决里,法官完全没提物权相关内容,我们多次强调物权以及中间租牌的一个关系流转,但是法官都没有参考。因此这个判决就是错误的。

其次,一审期间我们提供了所有证据,证明车辆是我购买的,后续使用者也是我本人,包括发票、保险、ETC、车辆商城的消费记录都有。

但是,对于我们提供的这些证据,庭审期间法官连问都没问,也没有参考。

我再说说我和指标人的关系,以及我租指标这件事,更能表明我绝对没有转移资产的情况。

2014年我刚进入社会工作,那年我也正式摇号了,到现在十年了,起初摇的是油车,现在已经转成新能源了,但至今没有拿到北京购车指标。从现在的情况看,再等几年可能都轮不到我。

但是我们家有强烈的用车需求,2014年买车的时候,我姥爷已经80岁了,我父母也已经退休了,他们的日常出行没有车不方便,而我工作的地方和我家有两个小时的路程,考虑到照顾家人,我也需要一台车。

但我们没有指标,当时通过我母亲的朋友租了一个,2020年因为指标租赁价格上涨,我们通过中介租下了现在这个指标人的指标。

这里要明确的是,我们和这个人完全不认识,几次联系都是通过微信和电话找他的。

当时也签了指标租赁协议,虽然这个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市场上已经有规范的合同范本了,我们还是签了协议,算是一个君子协定。

2022年9月,我的ES7提车了,按照我们的指标租赁合同规定,王先生配合我做了上牌手续,这个流程特别简单,因为我和他不认识,上牌的时候也是通过微信视频完成的。

在此期间,他始终没有给我提过他已经有这个民事纠纷了,其实他应该主动告诉我的,按照我们的合同,他也有义务告诉我,但他始终没提。

这就是我和王先生的所有交集。我提供的这些证据是逻辑闭环的,法院只要稍微去查一下我和他的资金来源,现金流情况,就能证明我没有资产转移,我跟他没有关系,不存在租赁费用之外的资金往来,以及其他证据能证明这个车是我一直使用的。

此外,一审判决书的书面内容丝毫没有提及我所提供的证据。

我不敢直接说法院没有做这个车辆物权所属的调查,但是在判决书里我没有看到任何跟我提供的证据相关的内容,所以我只能认为他没有对我提供的这些证据做调查,压根儿没有参考任何跟物权相关的内容。

03

同案不同判,我会继续上诉,正在等二审开庭

我认为我遭受了不公平对待,这也是我提出二审,以及想找媒体公开报道的原因。

最近这两三年,北京很多法院都受理过类似纠纷,最终都是将车判给了实际出资人使用人

可即使在这个背景下,这个法官却没有去调查物权相关事实,只依靠管理办法就做出了让人无法理解的判决,这是不应该的。

不说北京,放眼全国限号的城市,上海、深圳、杭州都有类似案例,但最终判决也是把车还给了购车人使用人。为什么到我这里就不行了呢?

我们提供这些案例,想让法官作为参考,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不能仅仅依靠指标是谁或者车牌是谁的就简单作出判决。

再往大了说,在同样的中国法律体系下,为什么这个法院要如此判决呢?这样判决是不是有一些问题?

而且我们的整个庭审流程也特别简单,包括我、我的律师、对方王先生、债权人刘先生、法官和书记员在内,我们六个人在线上开的庭。

整个庭审过程,法官给我的感觉是,他本人是有脾气有情绪的,那个王先生因为一直躲债,手机信号不好,说话也断断续续的,开庭就等了他20分钟。法官后面走庭审流程的时候明显就不耐烦了,我觉得这也影响到了法官的情绪。

所以庭审的时候,整个流程很简短,确认每个人的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然后确认了下双方提供的证据、双方的诉求。

辩论环节,债权人刘先生要对我们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但是整个过程,他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他也提供不了任何证据。

在他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我们一直在阐述我们的观点和诉求,拿出我们的证据。

从庭审现场看,我拿回车辆应该是十拿九稳的,但是最终结果并不是如此,我也不清楚法院为什么要这么判。

但我不接受这个判决,所以再次上诉,现在等二审开庭了。

04

查封期间,我的车没电了,希望能让我充电保护电池

除此之外,这个案子还没有最终定论,我的车还在查封中,但我的财产安全没有得到法律应有的保护

我的车现在在执行局的一个法拍场地上停着,封了两个多月的时候,车子没电了,我当时联系过法官,希望他们配合我给车换一下电池,他们那时还挺好的,配合换了电池

但是12月份,车又快没电了,我就又找法官沟通,但是一直没有联系到这个法官,他不接电话不回消息。

后来我发短信打法院热线,但给我的回执是执行局不负责被扣押车辆的充电。

如此粗暴的回复,完全违背了一个法律原则,执行局有义务保护被查封财产的安全,他们有义务维护我这辆车的安全。

这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这个利害关系我也给法官发过短信,但是对方没有任何回应。

再后来,我发现法院和法官已经把我这边的电话都拉黑了,换个手机号能打通,但是我们的就不行。

现在那个车已经完全处于没电状态了,蔚来APP里的数据已经完全不更新了。

如果是油车,我真的无所谓,就算坏了,可能就是换个小电瓶的事。但是电车,所有电力来源基本是动力电池,动力电池没电,损坏的可能性太大了,光那块动力电池就是十几万,长时间亏电,直接造成了我的财产损失。

这又涉及一个新的问题,我拿回车辆后,这个损失谁来承担?我知道可以走行政赔偿,但这又是一个长达半年的诉讼流程,将对我的正常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一辆车的使用周期可能就八年十年,我花50多万买的车,结果有两三年我都用不了,折旧费和维修成本都占这个车一大半的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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