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后,美国汽车工业迅猛发展,同时也希望能够在欧洲大陆打开市场。当时福特汽车的掌门人亨利·福特二世,将目光转移到了勒芒赛场。福特希望能通过勒芒的获胜来打破欧洲厂商的垄断,从而顺利扩张市场。但是勒芒是一项高速、长距离的顶级比赛,福特缺少那种时速超过320km/h,又能跑长途的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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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开始,法拉利在勒芒连续获胜,福特决定购买法拉利公司。但最后交易失败,原因是福特要求法拉利竞赛部门给福特竞赛部门提供引擎,而且要求法拉利放弃参赛,让福特垄断比赛。这种要求使得恩佐·法拉利直接拒绝,称其公司为非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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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VS法拉利
从那时起福特开始研发新一代勒芒赛车,最后福特的运动部门与劳拉合作,劳拉的Mk6赛车就使用了福特V8发动机。与此同时,福特还签下了前阿斯顿马丁车队经理JohnWyer,与福特工程师RoyLunn一同开发新赛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