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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新能源前保险杠-行驶里程-维修

唐新能源前保险杠_行驶里程_维修

摘要来自:《消费者购车遭遇事故车辆,经销商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易车摘要频道】下列精选内容摘自于《消费者购车遭遇事故车辆,经销商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的片段:

2018年10月22日,涉案车辆因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受伤及部分财产损失,事故责任为全责;因此次事故,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中心支公司理赔99719元。事故致案涉车辆前保险杠、减震器防尘套、电机散热器、轮胎、变速器电脑、尾门锁罩、中网受损,后在4S店进行更换,花费11650元。

刘某某认为,4S店工作人员在销售该车时并未告知车辆出过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及保险公司出过保险。仅仅以车辆为试驾车,行驶里程不长,并优惠50000元及附送一年车险的优惠条件将车辆销售。经销商的行为构成欺诈,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销商应当承担3倍购车款即594000元的赔偿损失。

经销商辩称,4S店工作人员将车辆之前发生交通事故的部位专门向刘某某说过,并告知了具体受损位置,车辆的交易价格也是双方就事故而再三讨价还价的结果,不存在隐瞒事故涉嫌欺诈的问题。

法院认为,经销商提交的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将车辆出过交通事故及详细维修情况如实告知刘某某,存在一定过错,但涉案车辆属于试驾车,刘某某明知涉案车辆为二手车。刘某某作为二手车的购买者应当预见其所购买的车辆可能存在交通事故或一定的维修情况;车辆事故赔付等材料刘某某可以从保险公司调取。刘某某在购车时疏于查询,不能因此认定经销商故意隐瞒事故信息,法院判决,驳回刘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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