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标准规范中,仅有《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对交叉口车道功能设计进行了规定,掉头车道一般与左转车道合并设置,具体设计标准按照左转车道技术指标执行。同时,对于配套标志标线方面,《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仅对标志标线本身予以规定,并未对设置要求作出规定。《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308)》对掉头标志设置相对较为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因交通组织或管理需要,设有掉头车道或掉头点的路段或交叉口前,应设置允许掉头标志。
2.允许掉头标志应设置在允许掉头路段前的适当位置或允许掉头交叉口端口位置。
3.允许掉头标志应面对来车方向,与地面标线配合设置,标志设置不得干扰其他车道车辆正常运行。
4.当允许掉头标志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或预告前方掉头的距离时,应采用辅助标志说明。
汽车掉头,是在路中间或路的尽头,有准许掉头标志的地方,掉头到对向车道!掉头,要在最左边的车道。机动车掉头是左转180度,机动车左转弯是左转九十度。一般情况下两条左转车道,第二条靠中间的左转车道上是可以掉头的。 左转弯车道在没有禁止掉头的标志、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是可以掉头的。 还有一个就是掉头时不能妨碍到其他车辆、行人的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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